案例分析:我给父母买保险,替父母签名可以吗

  • 2018/11/27 17:24:44

导读:投保单代签名可能导致骗保行为的发生,如故意伤害被保险人以获取理赔金等。如果保险合同的订立加大了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处于可能受到故意侵犯的状态,则显然违背了人身保险的宗旨。

投保单代签名可能导致骗保行为的发生,如故意伤害被保险人以获取理赔金等。如果保险合同的订立加大了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处于可能受到故意侵犯的状态,则显然违背了人身保险的宗旨。下面为大家推荐《案例分析:我给父母买保险,替父母签名可以吗》,欢迎阅读。

案例分析:我给父母买保险,替父母签名可以吗

很多人在给家人咨询保险的过程中会有这样一类问题:我给老公买保险,我替他签名可以吗?我给父母买保险,替父母签名可以吗?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在给家人投保过程中很容易忽视但极其重要的一个细节——给家人投保人身保险时,千万不要代替家人在投保单被保险人一栏签名(监护人给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

案例分析:我给父母买保险,替父母签名可以吗

案例分析:我给父母买保险,替父母签名可以吗
案例分析:我给父母买保险,替父母签名可以吗

1、从一则保险案例来分析

案例:2009年8月,颜女士为其女儿丁某某(被保险人、已成年)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终身年金保险合同,投保单上被保险人签名处“丁某某”的签名系投保人颜女士代签。2012年10月,颜女士因投保单中被保险人签名处代签名主张合同无效,要求保险公司返还已交保险费190万元。后经法院审理,本案保险合同是年金保险,属于以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合同虽也约定了身故保险金,但内容上仅是对被保险人死亡后保单价值的退还,不应按照法律规定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处理,该合同是否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不影响其效力。颜女士作为投保人,如不愿意继续履行该份保险合同,可依法行使解除权。

《保险法》之所以规定“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是从道德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对相关人身保险合同缔约过程提出的特殊要求。现在多元化保险产品不断推出,保险产品合同不能简单地因存在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给付部分或身故给付条款而被直接认定整个合同无效,这样不符合立法的精神,也可能有违诚信原则。

2、不能代签,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护

投保单代签名可能导致骗保行为的发生,如故意伤害被保险人以获取理赔金等。如果保险合同的订立加大了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处于可能受到故意侵犯的状态,则显然违背了人身保险的宗旨。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此即是采用“同意原则”来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3、如保险合同已承保,而投保单上被保险人(成年人)的签名非本人亲笔签名,还有办法补救吗?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因此,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在投保单亲笔签名,可通过事后追认的方式确定合同效力,即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

补签名流程

请到当地分支机构柜面办理。

若对以上流程不清楚,可以联系您的保单服务人员。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不给将来埋下隐患,大家在投保时,切记千万不要代替被保险人签名,避免后续发生无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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